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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法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来源:南通市科协 发布时间:2024-10-18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闫骏,男,1978.6.21,汉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南通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系教授/主任医师,拟任南通市法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长、法人代表。

2.张建平,男,1964.7.6,汉族,江苏省海安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海安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主任医师,拟任南通市法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3.季菊玲,女,1978.11.25,汉族,江苏省南通市人,无党派人士,博士研究生,南通大学医学院病理学系教授,拟任南通市法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4.刘夷嫦,女,1982.9.29,土家族,湖北省宜昌市人,群众,博士研究生,南通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系实验师,拟任南通市法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5.彭晓清,女,1980.5.22,汉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南通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系讲师,拟任南通市法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6.曾铭伟,男,1982.11.13,汉族,重庆市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主检法医师,拟任南通市法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公示时间为:自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市科协学会部联系。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213室(邮编:226019);联系电话:0513-59003012;信箱:xhb.kx@nant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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