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市科协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发展和知识创新。
(二)根据国家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拟定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科普工作队伍,举办科普宣传周活动。
(三)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全市科技工作者积极参政议政,参与我市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五)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组织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七)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科技界及海外科技团体、科技工作者的民间交往与联系。
(八)负责对所主管的学(协、研究)会进行监督管理;对县(市)区科协,高校(科研院所)科协、企事业科协以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协机关内设4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市科协机关秘书工作;编制工作规则和年度计划,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协助主席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市科协重大活动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有关重要文件、报告和综合文稿的起草,负责文件处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物业管理;负责《科学与公众》网站和《科技工作者建议》内刊的管理工作,对直属单位经济目标进行考核。
负责市科协机关年度的经费预算计划的编制;负责科协系统的财务、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管理以及各类统计工作。
(二)组宣部
指导全市科协系统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市科协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纪检、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培训考试、职称评骋等工作;负责科技工作者表彰奖励的有关工作,举荐优秀科技人才;办理出国(境)人员的有关审核手续;组织市科协机关和所属单位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协助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宣传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要求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人员短期休养;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学会学术部(挂“国际联络部”的牌子)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负责对市科协主管的市级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联系和指导县(市)区级学会工作;负责重要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有关学会开展学术研讨、学术交流、科普活动、科技培训和厂会协作;承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组织专家承担软科学课题项目的科技咨询、决策咨询、规划论证,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有关科技政策的拟定;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技术标准的制订、修订等工作;负责《南通科协论坛》的日常工作。
负责拟定市科协系统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市科协系统外事工作,承办外事联系、申报、签证、接待工作;为科协系统开展国际科技交流活动提供信息、资料,疏通渠道;组织科技工作者赴国外交流、培训和研修,接待国(境)外科技团体学者的来访。
(四)科学技术普及部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市科协系统科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科普活动的组织协调;承担市科普宣传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研究、总结、推广面向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经验;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工作和科技进军营、科技进社区、科技下乡等特色活动;指导县(市)区科协、市属企事业科协和农村专业技术协(研究)会实用技术培训、新技术、新成果推广,科技扶贫等;指导市科协系统科普设施、科普队伍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我市科普“五个一”工程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和各类科技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反对邪教的科普活动。